美国IR1婚姻签证
客户:陈小姐
委托时情况:IR1签证面谈后要求补充资料,补资料后半年没有结果。
陈小姐,1976年生,台山人,第一次婚姻,通过网络认识现任丈夫,由于双方在语言沟通上有困难,要求提供更多的证明文件,证明关系真实性。
不利条件:
1,先生是美国本地人,沟通有困难;
2,先生曾结过一次婚,有1个小孩;
3,先生比陈小姐小5岁。
有利条件:
1,陈小姐本人第一次结婚;
2,资料相对比较齐全。
委托美成达公司后,我司移民律师代表客人向领事馆申诉,后领事馆再次发出蓝单,要求补充资料。在美成达出国的协助下,成功获得IR1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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