恭喜:黎女士F4签证,及其26岁的女儿的超龄申请,一家三口顺利获得签证。
5月底,黎女士终于收到领事馆的约见信,安排她和她的先生在6月13日进行F4面谈,可是约见信上却没有了他们1992年出生的女儿的名字。着急异常的一家人坐立不安,远在美国的黎女士的妹妹也联络了自己在美国的律师,想知道为什么当初已经在美国签证中心申请了儿童保护法,黎女士的女儿当时是一起做好3号邮包,填好DS-260表的,为什么到这个最关键的时刻,黎女士女儿的名字却被排除在约见信之外呢?但却一直得不到有效的回复。黎女士在网上查到我们美成达出国公司的资料,马上跟我们的移民律师取得了联系。
6月1日,移民律师跟黎女士会面,在看了相关的文件后,移民律师确定黎女士的女儿是符合儿童保护法的,极有可能是领事馆没有计算清楚,单纯以超过21岁就是超龄了,就把她女儿的名字删除了。听到移民律师权威的解释,黎女士终于松了一口气,但是她又有了新的担心,如果女儿不能跟他们夫妇两人同一天问话,会不会很麻烦?能不能保证领事馆让他们一家三口一起面谈?移民律师非常了解他们的心情,但是也很老实地告诉他们,你女儿是一定是符合CSPA,可以跟你们一起移民美国,但是因为现在距离面谈的时间才只剩下12天,扣去两个周末,时间真是太短了。我只能保证你女儿可以随你们一起移民美国,同一天面谈的请求我只能是尽力了。
接受了黎女士的委托,移民律师马上跟领事馆联系,提交相关材料证明黎女士的女儿是符合CSPA的,同时也提出希望能让他们一家人一起面谈。6月7日,我们就收到了领事馆发出来的新的约见信,黎女士一家三口安排在6月13日面谈了。得知这个好消息,黎女士高兴得不敢相信移民律师真是如此神速地处理好她女儿的超龄问题。
6月13日,一家三口高高兴兴地一起去面谈,并很顺利地通过了。黎女士一家人到我们公司表示感激,感激美成达出国的帮忙,同时也对移民律师的高效感到万分的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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