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伯:探女儿,福建人,离异,子女都在美国,中国无子女。在本公司的协助下,获得美国探亲签证。
陈阿姨:探儿子,曾被拒签一次且本人已申请F4移民。在本公司的协助下,获得美国探亲签证。
赵阿姨拒签过3次,探女儿。女儿不在美国常住,在美收入不足。女儿以结婚移民方式赴美,但婚姻状况是离婚。在本公司的协助下,获得美国探亲签证。
张阿姨探望儿子,拒签过一次,丈夫和儿子都在美国,儿子以非移民方式赴美后,无回来中国。在本公司的协助下,获得美国探亲B2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