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先生,广东人,美国申请人是其儿子,签证类别为IR5,补充资料(被怀疑公众负担)。通过亲友介绍,陆先生求助于美成达公司。我们了解陆先生的情况后,为其确定了上诉方案,准备了相关的补充资料。与美领联系后,美领接受了陆先生的申诉,批准了陆先生的移民签证
黄先生夫妇,IR5签证申请受益人。按照美领的要求,夫妇俩于2008年10月份进行移民签证面谈。面谈后,美领要求其补充资料。通过朋友介绍,黄先生夫妇认识了美成达公司。他们知道我们具有丰富的办理美国移民签证经验,决定委托我们为其办理接下来的签证手续,在我们的协助下,美领接受了黄先生夫妇的补充资料,批准了两人的移民签证。
尚先生和太太都已经70多岁了。2007年12月26日,为了能和美国的儿女团聚,大老远地从河南来到广州办理亲属移民签证。但当天他们从美国领事馆出来,愁眉不展,因为夫妇两人都曾经是共产党员,当天签证不能通过。08年4月,委托美成达公司,在专业顾问的协助下,顺利获得美国移民签证。
通过与美成达顾问的会面洽谈,黄先生也对我们顾问的能力非常的认可。我们为黄先生夫妇确定了签证面谈方案,通过详细耐心的面谈辅导,黄先生夫妇于签证面谈当天就获得了批准,并顺利取得签证。
在向美国签证中心提交了DS-230 Part I和资料补充表后的三个月后,杨先生收到了美领发出的第四号包裹,即约见信包裹。2008年10月15日,经过美成达顾问精心培训,带着完整的面谈资料,杨先生一家三口信心饱满地走向了美国驻广州总领事馆,面谈顺利通过。
陈太太的母亲为陈先生一家申请了美国移民(F3)签证,经过了六年的等待,在美成达他的妻子和孩子终于在2008年10月拿到了美国移民签证。
杨先生,求助于本公司前,美国驻广州总领事馆通知其本人一家三口于2007年6月份前来面谈。面谈过程中,领事官问其是否中国共产党员,回答是否定的。但领事官却不愿意相信,根据他的工作经历,认定其有极大可能是共产党员。于是拿出拒签条,要求其补充其详细简历和单位的证明。
胡先生经朋友介绍,了解到美成达公司对美国家庭移民签证的办理非常有经验,曾帮助过无数的家庭成功签证赴美团聚。因而胡先生决定委托我们帮助办理签证手续。在美成达顾问的帮助下,为其设计了最佳的签证方案,在不用提供联合担保人的前提下,胡先生于2008年7月31日一次性面签通过,现已正式获得美国驻广州总领馆发出的移民签证。
林先生,26岁超龄,委托本公司后,顾问要求客人提供其所有申请材料的原始证件,如其申请时的美国移民局发出的I-797批准通知书,和后来的所有官方文件,根据顾问丰富的超龄经验,其适合CSPA法案。 在我们的帮助下,客人的超龄情况得到了美领的认可,因而美国驻广州总领事馆于2008年5月发放面谈通知书,并一次过助其成功通过面签,于2008年6月17日顺利取得签证。此时,他已年满26岁。
由于领事关注美国申请人非法移民进入美国后获得美国合法身份,梁先生面谈时,遭到美国驻广州领事馆拒签,通过朋友的介绍,求助于美成达公司,在资深顾问的帮助下,一次补材料通过,并于2008年6月顺利取得美国亲属移民签证!现已成功赴美,高高兴兴与儿女团聚。